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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意外身故/失能、意外醫療費、骨折或燒燙傷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15歲以下兒童專屬、意外傷害醫療、住院日額」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疾病造成、非突發外來事故、高風險或違規行為」。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通勤、外勤或活動量高,想補意外風險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兒童意外傷害保險以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為核心,需事故證明、診斷書與醫療收據;疾病造成者通常不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兒童意外身故喪葬費用 | 依保險法第 107 條上限給付 | 依條款 14 歲以下兒童意外身故依保險法第 107 條僅得給付喪葬費用上限(不超過遺產稅免稅額之半數,現行 61.5 萬元) |
| 兒童意外失能保險金 | 依保額 × 失能等級比例 | 依條款 1-11 級失能等級表比例給付,依保險法第 131 條傷害保險章規定無年齡限制 |
| 意外傷害醫療給付 | 依條款限額給付 | 依條款因意外事故必要醫療之住院、手術、門診費用憑收據實支實付,依條款限額與雜費規則核算 |
| 住院日額給付 | 依條款日額給付 | 依條款因意外事故住院期間每日定額給付,與實支實付不衝突可同時啟動,依住院必要性與醫囑書面附存 |
| 骨折分級給付 | 依條款骨折分級表給付 | 依條款意外骨折依完全/不完全骨折比例給付,未住院亦可比例給付,憑 X 光片與診斷證明書認定 |
| 投保年齡限制 | 依條款 0-14 歲兒童專屬 | 依條款 0-14 歲兒童專屬商品,超齡須轉換至成人意外險或續保不同商品,依保險法第 107 條限制承保條件 |
| 疾病與非突發外來事故除外 | 依條款不予理賠 | 依條款疾病、非突發外來事故與高風險或違規行為屬除外責任,依保險法第 131 條傷害保險定義之「外來、突發、非由疾病引起」三要件 |
| 請求權時效 | 依保險法兩年時效 | 依保險法第 65 條請求權時效為自得為請求之日起兩年內,理賠申請須於時效內備齊診斷書、X 光片與收據送件 |
5 歲被保險兒童於幼兒園跌倒造成右手臂橈骨完全骨折住院手術 3 天,意外醫療費 4 萬、住院日額 1,500 元
意外醫療 4 萬 + 住院日額 1,500 × 3 = 4,500 元 + 骨折分級給付依保額比例合計約 5 萬以上
依條款意外骨折住院時可同時啟動意外醫療實支、住院日額與骨折分級給付三項,依保險法第 131 條傷害保險章規定,憑診斷證明書、X 光片、住院明細與手術紀錄申請,由華南產物保險依條款核算給付。
8 歲被保險兒童騎腳踏車摔倒造成上排門牙斷裂門診治療共花費 1.2 萬
依條款意外傷害醫療限額給付 1.2 萬
依條款牙齒因外傷導致之治療屬意外醫療範圍,依華南產物核定限額核算;依保險法第 29 條疾病排除原則,一般疾病蛀牙、矯正不適用本條款,憑診斷證明書與牙科收據申請。
10 歲被保險兒童意外溺水身故,保額 200 萬
依保險法第 107 條給付喪葬費用上限 61.5 萬元
依保險法第 107 條規定 14 歲以下兒童意外身故僅得給付喪葬費用上限(不超過遺產稅免稅額之半數,現行 61.5 萬元),非保險金額全額;本商品依條款依法調整給付金額並依保險法第 110 條撥付指定受益人。
12 歲被保險兒童騎滑板車摔倒造成左小腿不完全骨折經門診石膏固定 6 週並住院觀察 1 日
意外醫療依條款核算 + 住院日額 1 日 + 骨折分級給付依不完全骨折比例核算
依條款意外骨折依完全/不完全骨折分級表比例給付,本案不完全骨折依條款比例核算;雖未長期住院但依條款憑 X 光片與診斷證明書即可申請骨折分級給付,依保險法第 65 條兩年請求權時效內送件。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兒童意外傷害保險保費多受職業等級、保額、意外醫療限額、是否含骨折/燒燙傷與附加保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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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華南產險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