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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第三人體傷、第三人財損、超額責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重點是賠別人、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自己車損、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擔心重大車禍賠償超過基本保額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機車責任綜合保險超額責任附加條款-A型需先確認主約有效且事故落在附加條款承保範圍內,再依診斷、收據或事故證明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超額第三人體傷責任 | 依保額於主約限額外接續給付 | 主約機車責任綜合保險之第三人體傷基礎限額耗盡後、超出部分由本附約於超額保額限額內承擔、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與條款列載辦理,依 paymentItems「第三人體傷」與「超額責任」承接給付 |
| 超額第三人財損責任 | 依保額於主約限額外接續給付 | 主約機車責任綜合保險之第三人財損基礎限額耗盡後、超出部分由本附約於超額保額限額內承擔、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給付金額,依 paymentItems「第三人財損」與「超額責任」承接辦理 |
| 需搭配主約 | 依條款連結主約效力 | 本附約須搭配機車責任綜合保險主約方能投保、單獨無法投保,主約效力中止、解約或停效時本附約同步失效,keyTerms「需搭配主約」「主約停效會影響附約」即此項設計依條款辦理理賠申請 |
| 續保規則 | 依條款列載續保條件 | 附約續保依條款列載條件辦理、與主約綁定共同計算保障期間與生效起訖日,keyTerms「續保規則要看」即此項提醒,續保時保費可能依肇責點數與保額調整、依條款列載計算依保額辦理 |
| 和解金與律師費承接 | 依條款列載項目於超額限額內給付 | 經保險人事前同意之和解金、訴訟費、律師費於主約限額耗盡後由本附約於超額保額限額內接續承擔,未經同意之和解金可能不被認列依條款列載項目辦理,發生事故時應先聯繫保險人協助處理依條款辦理 |
| 等待期與承保期間 | 通常無等待期 | 保單生效後即承保至期滿、依條款承保期間以主約保單載明之起訖日為準,與寵物險或健康險之等待期設計不同、不另設疾病或意外空窗期,waitingPeriod「通常無等待期」即此項依條款辦理理賠 |
| 自己車損不在範圍 | 依條款不予理賠 | 本附約僅承擔對車外第三人之賠償責任、被保險機車本身之車體損失不在範圍、需另投保機車車體險補強,exclusions「自己車損」即此項除外、依條款列載辦理理賠申請、與保額大小無關依條款認定範圍 |
| 除外責任剛性紅線 | 依條款不予理賠 | 故意行為、酒駕、無照駕駛、毒駕、競賽用途等依條款剛性除外、依《保險法》第二十九條故意行為不保原則辦理,與保額大小無關依條款認定責任歸屬,exclusions「無賠償責任」「酒駕或無照」依條款除外辦理 |
騎乘機車於路口與汽車碰撞致對方駕駛人體傷與車輛毀損合計求償八百萬元、主約基礎限額三百萬元已耗盡
依主約基礎限額三百萬加本附約超額保額在限額內承接給付
主約機車責任綜合保險基礎限額耗盡後、超出部分由本超額責任附約於超額保額限額內承擔,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給付金額;本案非 exclusions「自己車損」「故意行為」、屬過失行為導致對方體傷與財損,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超出強制險部分由任意險與超額附約承擔依條款辦理。
機車變換車道未注意致後方機車騎士摔倒造成體傷與機車毀損合計六十萬元
依主約基礎限額在限額內給付(本附約未啟動)
本案賠償金額未達主約基礎限額耗盡之啟動條件、超額責任附約不啟動,由主約之第三人責任險於基礎限額內承擔賠償,依《民法》第一百八十四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計算給付金額;本案屬過失行為導致對方體傷與財損、非 exclusions 列載剛性除外項目,主約限額未耗盡時超額附約於限額內備位待主約耗盡後啟動依條款辦理。
機車自摔撞擊路樹致機車毀損維修費五萬元、無第三人受害
依條款不予理賠
本附約僅承擔對車外第三人之賠償責任、被保險機車本身之車體損失不在範圍依條款除外、需另投保機車車體險補強,exclusions「自己車損」即此項除外;自摔事故無第三人受害、無對外賠償責任成立故本附約與主約第三人責任險均不啟動,依條款列載辦理、與保額大小無關依條款認定範圍。
酒測值超標騎車撞傷對方致對方體傷與車損合計四十萬元
依條款不予理賠(任意險與附約部分)
酒駕屬剛性除外責任、依條款不予理賠且不適用先賠後代位機制,僅強制險部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二十九條由特別補償基金先行給付後向駕駛人代位求償全額,與保額大小無關;本案屬 exclusions「酒駕或無照」之剛性除外、依《保險法》第二十九條故意行為不保原則辦理,主約與超額附約均依條款不予理賠依條款認定責任歸屬。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機車責任綜合保險超額責任附加條款-A型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01111112044010401。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01111112044010401。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EXCESS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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