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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乘客責任保險屬乘客險,比較時應把商品名稱標示的保障期間、主附約型態與給付條件一起看。
主要賠什麼
乘客體傷責任、乘客身故、乘客失能
通常不賠
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
先注意
每次事故限額、自負額、責任比例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乘客體傷責任、乘客身故、乘客失能」。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保開車事故、看車損與責任、保額不要只看最低」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非車險事故、未達自負額、酒駕或無照」。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常載家人、同事或乘客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機車乘客責任保險需符合乘客險的承保事故定義,並依診斷、事故、費用、責任或契約狀態文件核算給付。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乘客體傷醫療給付 | 依方案常見 50-200 萬元在每人限額內給付 | 己車乘客因事故發生之必要醫療費用,依條款限額在每人限額內核實給付,須附診斷書、醫療收據與事故證明 |
| 乘客失能給付 | 依失能等級表比例給付 | 永久失能依條款失能等級表 1-11 級比例給付,須附醫院失能診斷書與失能鑑定文件作為等級認定依據 |
| 乘客身故給付 | 依方案常見 100-500 萬元 | 事故導致乘客身故時依保額一次給付,受益人依條款指定為法定繼承人或保單載明對象,須附死亡證明與相驗紀錄 |
| 保障人數限定 | 依車輛核定載客數 | 依條款保障人數以行車執照登載核定載客上限為準,超載情形依條款可能影響理賠認定,騎乘前應確認載客符合登載 |
| 受益人指定規則 | 受傷乘客或法定繼承人 | 依條款指定受益人,乘客同時為被保險人家屬時可比照保單條款申請,依保險法第 110 條受益人指定權規範 |
| 保障期間設計 | 保單載明期間 | 依條款多為一年期保單,到期須續保以維持任意險保障,續保時依過往出險紀錄重新核保並計算保費 |
| 與強制險給付順位 | — |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無過失主義啟動強制險基層給付,本任意險於強制險限額耗盡後或非強制險承保事故時依條款給付 |
| 除外責任範圍 | 不予給付 | 依條款明列酒駕、無照駕駛、競賽用途、故意行為與非車險事故為除外項目,事故主因落入除外時不啟動給付 |
機車後座乘客於路口閃避車輛時摔落造成手腕骨折,急診後石膏固定回診兩週
乘客體傷醫療理賠約 5-15 萬元
依條款乘客比照第三人責任險受害人身分申請,依保險法第 90 條任意責任險於被保險人對乘客依法應負賠償責任時啟動,須附警方事故證明、診斷書與醫療收據,依過失認定比例核算給付金額
機車事故致後座乘客脊髓損傷下半身癱瘓,經醫學鑑定為失能等級表第 2 級
依失能等級表第 2 級比例給付
依條款失能等級表認定失能比例,第 2 級屬高比例失能給付項目,可作為長期復健、輔具與家庭照護成本之初期支應財源,理賠申請須附醫院失能診斷書、鑑定醫師簽章與警方事故證明文件作為佐證
機車後座乘客因車禍重傷不治身故,警方事故證明認定駕駛全責
依保額一次給付身故保險金
依條款身故給付以保單載明保額一次給付,受益人依條款指定為法定繼承人或保單載明對象,須附死亡證明、相驗紀錄、警方事故證明與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依保險法第 110 條規範辦理理賠程序
駕駛人酒駕載友人發生事故致後座乘客體傷
依條款不予給付
酒駕屬條款嚴格除外項目,依條款不啟動任意險給付,乘客體傷部分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 7 條由強制險先行給付,但保險公司依第 29 條對酒駕駕駛人保有代位求償權,駕駛人另面臨刑事追訴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機車乘客責任保險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117111112205010006。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117111112205010006。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PASSENGER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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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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