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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重大疾病一次金、輕度重大疾病給付、特定傷病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重大疾病給一筆錢、認定條件是關鍵、可補收入中斷」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未符合疾病定義、等待期內診斷、證明文件不足」。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買基本重大疾病一次金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金富通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甲型)(1年期)通常需符合條款列明重大傷病/重大疾病定義;若有多次給付,還要符合間隔期間與不同疾病項目限制。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重大疾病保險金 | 依保額一次給付 | 確診條款列示之7項重大疾病任一項目,依條款定義之醫學認定標準認定,依保險法第127條健康保險規範執行 |
| 涵蓋項目 | 7項標準重大疾病 | 依條款7項標準涵蓋癌症(重度)、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後障礙、冠狀動脈繞道手術、慢性腎衰竭、癱瘓、重大器官移植 |
| 癌症嚴重程度認定 | 依條款認定 | 癌症依條款須符合重度定義多數條款排除原位癌、第一期甲狀腺乳突癌、初期皮膚癌等,須依病理切片報告認定 |
| 心血管疾病認定 | 依條款認定 | 心肌梗塞依條款須符合心電圖變化、心肌酵素變化與胸痛症狀三項標準,腦中風依條款須符合後遺障害認定標準 |
| 保障期間 | 定期保險期滿終止 | 依條款定期保障結構決定保費水準與長期保障穩定度,期滿即無保障須評估是否續保或升級 |
| 等待期 | 30日 | 依條款等待期內首次確診者不在保障範圍,須於等待期屆滿後確診始可申請理賠,依保險法第127條健康保險規範執行 |
| 豁免保費 | 依條款 | 依條款符合特定重大疾病確診時可申請後續保費豁免,須附醫師診斷書與條款認定文件,依條款於確診後生效保障持續 |
| 除外責任 | — | 先天性疾病、HIV/AIDS、酒精藥物濫用、犯罪、自殘、戰爭核能事故依條款不予給付,依保險法第127條與條款認定 |
確診重度肺癌(符合條款定義之惡性腫瘤)
依保額一次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肺癌依條款列示重度癌症符合醫學病理確診後即一次給付,可作為長期治療資金須附病理切片報告、影像學檢查與腫瘤科醫師診斷書,依保險法第127條健康保險規範認定並依條款逐項對照執行
急性心肌梗塞並符合條款列示之心電圖、心肌酵素變化標準
依保額一次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依條款須檢附心臟科醫師診斷書、心電圖、心肌酵素檢驗報告與胸痛症狀紀錄,符合條款三項認定標準後給付,依條款於等待期30日屆滿後確診始可申請,依保險法第127條健康保險規範執行
腦中風發生後90日仍存在條款列示之後遺障害(神經學功能障礙)
依保額一次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本款依條款多採後遺障害認定須事故後一定期間(多為90日)仍存留神經學功能障礙須附神經內科醫師診斷書、神經學檢查報告與後遺障害評估表,依條款認定標準執行並依保險法第127條認定
確診原位癌(第一期甲狀腺癌、子宮頸原位癌等)
依條款多數不予給付或部分給付
傳統7項重大疾病依條款多排除原位癌與初期癌症須對照條款定義之重度癌症標準,依保險法第127條與條款認定,建議搭配涵蓋輕度重大疾病或特定傷病給付之擴大型方案補強保障缺口避免理賠爭議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金富通重大疾病定期健康保險(甲型)(1年期)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222351MZ1A00321A11Z10000000。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222351MZ1A00321A11Z10000000。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003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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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保發中心商品查詢,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