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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癌症診斷金、癌症治療費、癌症住院/手術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癌症一次給付、加倍給付機制、含標靶治療保障」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投保前已罹癌、原位癌(部分除外)」。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先準備罹癌後一筆現金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愛無憂加倍防癌保險需符合條款定義的癌症診斷或治療事實;原位癌、初期癌與重度癌症的給付比例通常不同。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初次罹癌一次給付 | 依保額一次給付 | 等待期九十天後,依條款認定之初次罹患癌症事故給付保險金,依保險法第一二五條健康險章規範辦理理賠認定與給付程序 |
| 加倍給付機制 | 依條款比例加倍 | 符合條款列載之特定癌症或復發、轉移情境,依條款條件加倍給付保險金,須備妥病理切片報告與診斷證明文件辦理 |
| 標靶治療保障 | 依條款限額 | 符合條款認定之標靶藥物治療項目給付,依條款列載項目逐項辦理認定,須與健保癌症給付互補搭配覆蓋自費療法支出 |
| 原位癌與特定癌症 | 依條款比例給付 | 原位癌或低侵襲性癌症依條款比例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五區間給付,並非全額給付,依條款列載比例表逐項辦理認定 |
| 豁免條款 | — | 符合條款定義之重大事故時,後續保費依條款豁免續繳,依條款規範辦理續期保費停繳與保障繼續維持的相關認定程序 |
| 等待期 90 天 | — | 等待期內初次罹癌屬條款除外項目範圍,依保險法第一二七條既往症規範辦理除外認定程序;意外事故無等待期限制適用 |
| 癌症住院/手術給付 | 依條款限額 | 因癌症住院或手術之相關費用,依條款認定必要性醫療範圍給付保險金,須備妥診斷證明書與收據辦理理賠申請程序 |
| 投保年齡與費率 | 0-60 歲投保 | 依條款零至六十歲可投保,三十歲約三千至八千元每年費率區間僅供參考用途,實際費率依核保結果辦理計算與收取 |
35 歲被保險人健檢確診大腸癌第二期
依保額一次給付癌症保險金
等待期九十天後初次罹癌依條款一次給付保額金額,可作為自費標靶藥或質子治療的資金來源使用;須備妥病理切片報告、診斷證明書、健保重大傷病卡等條款指定文件,依保險法第一二五條健康險章規範辦理理賠申請程序。
被保險人診斷乳房原位癌切除後復原
依條款比例給付
原位癌依條款列載比例給付保險金,金額低於侵襲性癌症一次給付金額,比例多落在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五區間範圍;須備妥病理切片報告與診斷證明書文件,依條款列載比例表辦理計算後依保額在限額內給付保險金額。
投保兩年後復發轉移之特定癌症
依條款加倍給付條件理賠
符合條款列載之復發或轉移情境時依條款條件加倍給付保險金,需檢具病理切片與診斷證明文件以證明復發或轉移事實;依條款認定屬特定癌症復發或轉移範圍,依加倍給付倍率計算後依保額辦理理賠申請程序。
投保等待期 60 天內健檢發現甲狀腺癌
依條款不予給付
等待期九十天內初次罹癌屬條款除外項目範圍,依保險法第一二七條既往症規範辦理除外認定,本商品不啟動理賠程序給付;提醒投保前確認近期是否有癌症相關健檢異常或既往症記錄,依保險法第六十四條告知義務逐項勾稽要保書內容。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愛無憂加倍防癌保險保費取決於年齡、性別、保額、給付次數、等待期、豁免保費與保障期間。
新團體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臺銀人壽
罹癌時給現金
癌症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給付項目效力延續批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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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初期或輕度標靶治療費用保險金效力延續批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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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守愛防癌定期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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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友邦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