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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意外身故/失能、意外醫療費、骨折或燒燙傷給付」。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意外身故/失能、兒童傷害保障、只保意外事故」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疾病造成、非突發外來事故、高風險或違規行為」。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通勤、外勤或活動量高,想補意外風險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享安寶意外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以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為核心,需事故證明、診斷書與醫療收據;疾病造成者通常不賠。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意外身故保險金 | 依保額一次給付(常見 100-1,000 萬元方案) | 因外來、突發、非疾病所致事故於 180 日內身故,依條款給付身故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
| 意外失能保險金(失能等級表比例給付) | 依失能等級表 1-11 級按保額比例給付(5%-100%) | 因意外事故導致失能等級表 79 項所列失能,於事故 180 日內確診 |
| 大眾運輸事故加倍給付 | 依條款比例加倍(常見為意外身故失能保險金加給) | 搭乘條款列載之大眾運輸工具(如客運、火車、捷運、民航客機)期間因意外事故身故或失能,依條款加倍給付 |
| 兒童傷害失能加給 | 依條款比例加給(依被保險人投保時年齡適用) | 被保險人為條款定義之未成年人,發生失能等級表認定失能時依條款比例加給 |
| 附約定位 | — | 本附約須附加於富邦人壽主約投保,不可單獨投保,主約停效附約連動失效 |
| 職業類別 1-6 類核保 | — | 依職業類別 1-6 類分級費率,1 類為辦公室、4 類以上為重體力,5-6 類常見限制承保,職業變更須通知 |
搭乘客運途中發生事故致 5 級失能(保額 100 萬)
失能金 60 萬元 + 大眾運輸加倍給付(依條款比例)
失能等級表第 5 級按保額 60% 比例給付,搭乘條款列載之大眾運輸期間發生事故依大眾運輸加倍條款另行加給
未成年被保險人因意外致 8 級失能(保額 100 萬)
失能金 30 萬元 + 兒童傷害失能加給(依條款比例)
失能等級表第 8 級按保額 30% 比例給付,被保險人符合兒童傷害失能加給條款另依比例加給
通勤騎乘途中意外身故,受益人為配偶(保額 200 萬)
意外身故保險金 200 萬元一次給付
因外來、突發、非疾病事故 180 日內身故,受益人為配偶依保單載明給付,須附相驗證明與事故證明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享安寶意外傷害暨兒童傷害失能保險附約保費多受職業等級、保額、意外醫療限額、是否含骨折/燒燙傷與附加保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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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一年定期重大燒燙傷給付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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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燒燙傷病房傷害保險附加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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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資訊來源:富邦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