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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長照一次金、每月照護金、豁免保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一次金15倍、月給付2倍遞增、最長192個月」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未達長照認定、短期失能未持續、既往狀態未告知」。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願意配合健康管理換取保費或保障回饋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連馨滿溢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外溢保單)需符合長照、失能或生活自理能力認定,並可能需定期提出仍符合狀態的證明。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長期照顧一次金 | 依保額一次給付 | 首次經巴氏量表6取3或CDR量表認定符合長照狀態,依條款附表認定標準核給且須專科醫師證明 |
| 長期照顧分期金 | 依保額按月給付 | 每次複檢仍符合長照狀態最長給付192個月,每6個月複檢一次依條款持續核給且須認定書佐證 |
| 保費豁免 | 依條款豁免後續期繳保費 | 經認定符合長期照顧狀態後啟動豁免,依條款本約後續期保費免繳且依條款規定辦理豁免程序 |
| 身故與完全失能保險金 | 已繳保費加計利息或保單價值準備金取大 | 保險期間內身故或經診斷為完全失能,依條款比較已繳保費與保價金取較大者給付且核給保險金 |
| 外溢健走保費折減 | 依條款折減次年保費 | 達成健走步數或健康促進目標,依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外溢條款揭露辦理且依條款核算 |
| 巴氏量表認定標準 | 依條款附表核給 | 進食、移位、如廁、沐浴、穿衣、走路6項取3項無法自理,須由專科醫師出具認定書且依條款判定 |
| CDR量表認定標準 | 依條款附表核給 | 依CDR量表中度以上失智認定,須由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認定書方屬條款認定範圍 |
| 等待期90日 | 依條款不予給付 | 依《保險法》第127條規定契約生效後90日疾病等待期內發生長照狀態依條款不予給付且不退費 |
| 年齡 | 男性 | 女性 |
|---|---|---|
| 30歲 | 約12,000元/年(50萬保額) | 約13,500元/年 |
| 40歲 | 約18,000元/年 | 約20,000元/年 |
| 50歲 | 約28,000元/年 | 約30,000元/年 |
* 以上費率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依個人條件(年齡、性別、職業等)而異。
65歲被保險人中風後經神經內科醫師依巴氏量表認定為6取3失能
依保額一次給付長照一次金加計按月給付分期金
我們依條款認定首次認定符合長照狀態先給付一次金,後續每6個月複檢仍符合即持續給付分期金,須檢附專科醫師開立之巴氏量表認定書、診斷證明書與病歷摘要辦理且依條款附表逐項認定
70歲被保險人經神經內科以CDR量表評估為2分中度以上失智
依保額給付一次金加計每月分期照護金並啟動保費豁免
我們依條款認定失智屬長照狀態,依條款附表認定標準核給一次金與分期金,並啟動保費豁免後續期繳保費免繳,須檢附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開立之認定書且依條款規定辦理保險金
30歲被保險人完成年度健走步數目標並上傳穿戴裝置紀錄
依條款折減次年保費
我們依外溢條款核給保費折減,鼓勵被保險人維持規律運動習慣,依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應注意事項外溢條款揭露辦理,未達標僅損失外溢折減不影響本約效力且依條款規定逐年核算
55歲被保險人複檢時經醫師認定已恢復不再符合長照狀態
依條款停止給付分期金
我們依條款認定每6個月複檢仍須符合長照狀態方持續給付分期金,複檢後不再符合者依條款停止後續分期金給付,本約契約效力依條款規定維持且依條款規定辦理復檢與保險金停止程序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連馨滿溢長期照顧終身健康保險(外溢保單)保費受年齡、性別、保額、繳費年期、宣告利率/預定利率與解約成本設計影響。
新軍人暨榮民安家長期照顧健康保險
臺銀人壽
需要照護時給錢
長期照顧分期(長期看護)保險金連續給付後申領文件調整批註條款
臺銀人壽
需要照護時給錢
金放心85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需要照護時給錢
守護85長期照顧定期健康保險
台灣人壽
需要照護時給錢
吉鑫長照終身壽險(定期給付型)
保誠人壽
需要照護時給錢
長期照顧(長期看護)保險金或長期照顧服務申領文件調整批註條款
國泰人壽
需要照護時給錢
本頁資訊來源:富邦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