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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這張主要看「長照一次金、每月照護金、豁免保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需要照護時給錢、多看每月給多久、認定標準很重要」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未達長照認定、短期失能未持續、既往狀態未告知」。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先用定期保費準備看護費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的給付附加條款需先確認主約有效且事故落在附加條款承保範圍內,再依診斷、收據或事故證明申請。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完全失能定義 | 依條款失能等級表第 1 級認定方依保額啟動給付 | 依條款定義之完全失能須符合失能等級表第 1 級認定(最重度失能:雙目失明、雙手或雙足機能完全喪失、植物人狀態等),須由醫師出具失能診斷證明書並附失能等級表第 1 級之相關佐證文件,與一般長照險之巴氏量表認定標準不同 |
| 長照一次金給付 | 依保額一次性給付,依條款計算倍數 | 於初次符合完全失能狀態且持續達條款規定之免責期(常見 90 日或 180 日)後依保額一次性給付,作為照護設備購置、無障礙設施改建或初期看護費用補貼,依條款規範須附醫師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失能等級表第 1 級佐證文件 |
| 每月照護金給付 | 依保額按月給付,依條款最高給付月數限制 | 符合完全失能狀態後依保額按月給付每月照護金作為看護或安養機構費用補貼,依條款設定給付月數上限(常見 180 個月或終身),失能改善脫離完全失能狀態時依條款停止給付,每 6 個月或 1 年複評一次以續領給付 |
| 豁免保費條款 | 依條款免繳後續保費(含主約與附約)仍持續享有保障 | 於被保險人符合完全失能狀態並持續達免責期後,依條款免繳主約與本附約之後續保費仍持續享有保障至條款規定之屆滿年齡,須附醫師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失能等級表第 1 級佐證文件以啟動豁免機制 |
| 主約附約連動條款 | 依條款主約停效時本附約一併停效 | 本附約須搭配主約投保並隨主約停效影響保障狀態,依條款主約停效或終止時本附約一併停效不予理賠,要保人應留意主約之保費繳交期限與寬限期(依《保險法》§116 規定 30 日寬限期)以維持主約與附約效力 |
| 免責期條款 | 依條款免責期內不予給付 | 初次符合完全失能狀態起算免責期(常見 90 日或 180 日)內依條款不予給付,須持續符合完全失能狀態達免責期後方依保額啟動給付,依《保險法》§127 已在疾病中不負給付責任原則處理締約前已存在之失能狀態 |
| 等待期條款 | 依條款疾病通常 30 日等待期內不予理賠 | 投保後 30 日內因疾病導致之完全失能狀態依條款不予理賠並退費,意外事故無等待期適用,依《保險法》§127 已在疾病中不負給付責任原則處理,等待期內疾病屆 30 日後仍存在須就疾病起源時點與條款定義比對 |
| 既往狀態與除外責任 | 依條款不予理賠 | 依條款除外責任明列既往狀態未告知、投保前已存在之失能或失智、戰爭與核子事故、故意自我傷害、酒駕、違法行為等屬絕對除外項目,依《保險法》§64 告知義務若締約時未誠實告知 5 年內失能就診紀錄,保險公司於 2 年內可解除契約 |
55 歲被保險人因車禍意外致雙下肢截肢符合失能等級表第 1 級
依保額給付長照一次金、每月照護金並啟動豁免保費
我們依條款看到意外事故無等待期適用,雙下肢截肢符合失能等級表第 1 級之完全失能定義,依保額啟動給付;憑警方事故證明、醫師失能診斷證明書與失能等級表第 1 級佐證文件申請,豁免保費條款於符合完全失能狀態後依條款免繳主約與本附約後續保費。
70 歲被保險人因中風後右側偏癱,巴氏量表 6 項中 4 項以上失能但未達失能等級表第 1 級
依條款不予理賠
我們依條款看到本附約之完全失能定義依失能等級表第 1 級認定(最重度失能),與長照險之巴氏量表認定標準不同;中風後右側偏癱若未達第 1 級認定(如雙手雙足完全喪失機能或植物人狀態)依條款不予給付,被保險人應另投保長照險或失能等級表多級之失能扶助險以涵蓋此類部分失能風險。
60 歲被保險人因主約保費未繳致主約停效,3 個月後罹患完全失能
依條款不予理賠
我們依條款看到本附約須搭配主約投保並隨主約停效影響保障狀態,依條款主約停效時本附約一併停效不予理賠;要保人應留意主約之保費繳交期限與寬限期(依《保險法》§116 規定 30 日寬限期)以維持主約效力,主約停效期間發生之完全失能不在承保範圍。
50 歲被保險人投保前已存在輕度失能未誠實告知,2 年內惡化至完全失能
依條款不予理賠並可解除契約
我們依條款除外項目「既往狀態未告知」與《保險法》§64 告知義務認定:投保前已存在之失能狀態未誠實告知為核保重點,保險公司於締約 2 年內可行使解除契約權;被保險人應保留全部醫療文件並評估申訴空間,惟依《保險法》§127 已在疾病中不負給付責任原則處理。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完全失能扶助保險金的給付附加條款保費會依年齡、性別、職業等級、保額、繳費年期與核保結果而異。
核准、核備或備查文號為 209191AZ1A00123A11Z10000006。保發中心商品頁編號為 209191AZ1A00123A11Z10000006。保發中心列表資料未提供可直接驗證的保險公司商品代號;本站暫以 001 作為整理代碼,商品代號仍以保險商品內容說明、保單條款或保險公司官方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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