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頁面載入中
正在準備保險資料與工具介面。
簡單說,這張主要看「重大疾病一次金、特定疾病給付、豁免保費」。你可以先把它想成用來處理「重大傷病卡認定、一次給付、重大疾病給一筆錢」的工具。
最需要先確認的是「先天性疾病、投保前已存在」。如果你擔心的風險剛好在不保事項裡,這張就不適合當主要保障。
比較適合:想用健保重大傷病證明申請一次金的人
看條款、比商品時最容易卡住的名詞,先用白話解釋再回來看保障細節會更清楚。
寶滿分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需符合重大傷病/疾病清單、健保重大傷病證明或條款列明診斷條件;多次給付另看間隔與疾病分組。
| 給付項目 | 金額/限額 | 給付條件 |
|---|---|---|
| 重大疾病保險金(一次給付) | 依保額 100% 一次給付 | 本附約為安聯人壽『寶滿分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商品代號 NHRA、安總字第 11210493 號函備查、依 114.02.13 金管保壽字第 11404900043 號函逕行修訂),被保險人於等待期(疾病 30 日)屆滿後初次罹患條款列載之重大疾病或重大傷病項目並經安聯人壽認定者,依本附約條款一次給付保險金,給付後本附約終止 |
| 保障範圍與認定依據 | — | 本附約名稱雖為『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但須詳閱安總字第 11210493 號函備查條款列載之疾病範圍與認定方式;若採健保重大傷病證明為認定核心,則涵蓋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22 大類項目;若屬條款定義式重大疾病(7 項或擴充項目),則須符合本附約條款列載之醫學診斷門檻 |
| 等待期條款 | — | 本附約疾病等待期自本附約生效日起 30 日,被保險人於等待期內初次罹患並符合給付條件者,依本附約條款不予給付,依條款退還已繳本附約保費後終止;意外事故導致之給付項目(若有)通常無等待期,依條款認定 |
| 身故保險金 / 保費返還 | 退還已繳保費(依條款) | 被保險人於本附約有效期間且尚未領取重大疾病 / 重大傷病保險金前身故者,依條款退還已繳本附約保費(或依條款列載比例);本附約並依條款終止,給付方式以安總字第 11210493 號函備查內容為準 |
| 保費豁免機制 | — | 本附約於初次給付重大疾病 / 重大傷病保險金後,依條款豁免本附約後續期繳保費;主約保費豁免須另投保『豁免保險費附約』,豁免條件以本附約條款及 11210493 號函備查內容為準 |
| 主約搭配與續保 | — | 本附約須搭配安聯人壽指定主約投保(投資型 / 傳統型主約均可,依安聯人壽核保規則),主約失效時本附約依條款一併失效;投保年齡 0-60 歲(依條款),續期保費依本附約費率表與年齡調整 |
45 歲被保險人經肝臟超音波及切片診斷為肝細胞癌第 II 期(保額 100 萬)
依保額一次給付 100 萬元並啟動本附約保費豁免
癌症為本附約承保範圍重點項目(依條款列載),被保險人於等待期屆滿後初次罹患並經肝膽腸胃科醫師依條款診斷標準認定後,依本附約 NHRA 條款一次給付重大疾病 / 重大傷病保險金;申請須備診斷證明書、病理切片報告、影像檢查報告(CT / MRI)與住院紀錄
55 歲男性被保險人因急性心肌梗塞送急診,肌鈣蛋白與 CK-MB 雙陽性、心電圖顯示 ST 段抬升(保額 100 萬)
依保額一次給付 100 萬元
急性心肌梗塞屬本附約條款列載項目(重大疾病 7 項之一或重大傷病範圍項目),被保險人經心臟內科醫師依條款診斷標準(典型胸痛、心電圖 ST 段變化、心肌酶異常 3 項符合)認定後,依本附約條款一次給付;申請須備診斷證明書、心電圖、心肌酶系列檢驗報告與冠狀動脈攝影報告
本附約生效後第 20 天即診斷為惡性腫瘤並符合條款列載項目
本附約依條款不予給付,退還已繳本附約保費
本附約疾病等待期為 30 日,被保險人於 20 天時初次罹患屬等待期內情形,依本附約 NHRA 條款不予給付,僅退還已繳本附約保費並終止本附約;投保時應留意等待期條款,並如實告知投保前 5 年內之健康狀況以避免核保爭議
* 理賠案例僅供參考,實際理賠依條款及個案情況而定。
寶滿分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保費取決於年齡、性別、保額、給付次數、等待期、豁免保費與保障期間。
卡安心一年定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台灣人壽
重大疾病給一筆錢
鍾心滿福重大傷病定期保險(外溢型)(實物給付型保險商品)
國泰人壽
重大疾病給一筆錢
團體飛翔世代大專院校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加條款
國泰人壽
重大疾病給一筆錢
真心守護重大傷病保險
凱基人壽
重大疾病給一筆錢
永保安心重大傷病定期健康保險
新光人壽
重大疾病給一筆錢
醫卡安心一年期重大傷病健康保險附約
新光人壽
重大疾病給一筆錢
本頁資訊來源:安聯人壽官網,僅供參考。
實際保障內容以保險公司正式條款為準。
本頁資訊僅供參考,不構成保險銷售或招攬。投保前請詳閱官方條款。